近日,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购房温馨提示》,特别提醒购房过程中,不要以订金、诚意金、预付款或其他形式交纳购房款;不要轻信折扣、返款或返点;不要购买以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的未竣工交付使用的房屋,这些都属于违规销售行为,无法保障购房人的权益。
《温馨提示》中指出,老百姓买房是大事,为了增强市民在购买商品房时的风险防范意识,减少房屋交易不必要的矛盾纠纷,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别发布此提示。购房者需要特别注意九个细节。
如果市民发现开发商有违规销售的行为,可以拨打投诉电话 :85833726、85848905 转 601、602、603。
九个细节具体内容
一是在售房现场应查看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是房屋销售现场的沙盘、楼书、户型图等有无不实宣传,是否存在违规宣传周边还未建设的学校、综合医疗、轨道交通等配套设施,是否在销售现场公示项目不利因素。
三是房屋样板间展示内容做到 " 三个一致 ",即装修标准应与所列清单内容一致,应与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一致,应与实际的交房状况一致,不得增加交付标准以外的其他装饰和设施。
四是未销售的房屋价格可以通过筑房网(WWW.GYFC.NET.CN)进行查询。
五是房开企业委托销售代理机构进行项目销售的,是否在现场公示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代理机构的备案以及人员资质情况,是否做到 " 三个真实 ",即 " 真实委托、真实资格、真实营销 "。
六是房屋销售人员在售房现场介绍房屋应持证或佩戴胸牌,证书或胸牌上的二维码可以查询工作人员的从业资格,持证销售人员的证书应在销售现场公示。
七是线上销售应实名,线上销售人员做到 " 四严禁 ",即严禁虚假不实宣传、严禁误导客户处置占有公共区域、严禁宣传周边未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严禁渲染紧张氛围促销。
八是交纳购房房款要通过预售资金 POS 机将房款刷到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九是购房以后必须要进行合同网签,防止 " 一房两卖 " 的情况发生。
贵阳晚报 +/ZAKER 贵阳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商昌斌
编辑 段筠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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