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黔南 2021-12-15
荔波检察院组织干警学习刑案监管规定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近期,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公安厅联合签署并下发了《刑事立案监督工作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12 月 14 日,为进一步巩固教育整顿成效,荔波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刑事检察部门集中学习了以上规定,确保本院刑事检察办案人员加强和规范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保障刑事侦查权的依法正确行使。

同时,为强化对办理不捕不诉案件、认罪认罚案件的监督管理,严肃办案纪律,防控司法办案廉政风险,落实司法责任,刑事检察部门还专题学习了《贵州省检察机关办理不捕不诉案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规定(试行)》。

分管副检察长曹琛结合本次学习的内容,强调了司法办案权限以及办案主体职责。参训的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以及书记员纷纷表示,此次学习的内容对实务很有指导意义,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学习,在办案中严格规范公正执法,进一步提升荔波县人民检察院司法公信力,彰显检察履职担当,把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秉持 " 三个绝对 ",努力锻造 " 四个铁一般 ",坚决做到 " 五个过硬 ",以实干实绩推进荔波检察高质量发展。

贵阳晚报 +/ZAKER 黔南

潘销销

编辑 段筠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相关标签

检察机关 高质量发展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