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16 日,甘肃省疾控中心发布疫情防控提醒:全省范围内 12 月 11 日以来有安徽省宿州市旅居史的人员,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以及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并按要求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甘肃省疾控中心转发疫情速报,据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公布信息:12 月 15 日经宿州市疾控中心和埇桥区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安徽省苏州市埇桥区一名外来人员新冠病毒检测阳性,立即转至当地定点医院,12 月 15 日 18 时许经宿州市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该病例活动轨迹如下:
朱某,男,常住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开发区,在绍兴市上虞区云栖凤鸣建筑工地务工。
12 月 11 日乘 G1866(02 车 02D)自绍兴东至宿州东,当日 11 时 36 分到达宿州东站,先后乘出租车、公交车、岳父电动车到达大营新村岳父母家中(自述全程佩戴口罩,到岳父母家后电话报备至村委会,与岳父、岳母、儿子同住,后无外出)。
12 月 11 至 14 日居家健康监测,12 日首次核酸检测阴性,14 日下午接大数据排查由村里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5 日 11 时许复核阳性。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晓芳
责任编辑丨王璇
值班主任丨刘宇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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