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依法对被告人梁建光、赵忠强等 6 人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梁建光利用其香港 " 水房帮 " 黑社会组织成员的背景,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在深圳市原宝安区观澜一带逞强斗狠,为非作恶,逐渐建立起以其本人为组织者、领导者,以被告人黄恒林、赵忠强、林顶兴、唐四军、刘全勇、陈友虎(已判决)等人参加的人数众多、层级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以梁建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在原宝安区观澜一带,通过垄断废品收购、" 看场 "" 收数 "、开设赌场、开办的士高、垄断大巴车营运和桶装水销售等行业,实施了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抢劫、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攫取非法经济利益,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观澜一带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深圳晚报 伊宵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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