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深汕局向鲘门镇民新村颁发了 " 深圳市民新种植专业合作社 " 的营业执照,这是深圳市全面负责深汕特别合作区(简称 " 深汕合作区 ")建设管理以来,深汕合作区成立的首家具有 " 深圳 " 元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据了解,深圳市民新种植专业合作社主要经营谷物种植及销售等业务,将为民新村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优势和地区资源优势,盘活集体土地资源、增加农民收入创造契机。
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深汕合作区各乡村成立 " 农民专业合作社 " 等经营主体和互助性经济组织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但由于深圳已于 2010 年成为全国首座没有农村的城市,商事登记业务系统不支持 " 农民专业合作社 " 类型,相关登记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为此,市市场监管局深汕局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市局相关处室的大力支持下,通过线下纸质材料受理审批、业务信息直接录入数据库的 " 特殊 " 方式,完成了 " 深圳市民新种植专业合作社 " 设立登记,成功打通了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办理渠道。截至目前,市市场监管局深汕局已接受 15 宗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申请,其余 14 宗正在办理中。
市市场监管局深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是市市场监管局深汕局相关部门党史学习教育入心践行、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接下来,市市场监管局深汕局将继续为其他有需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商事登记,助力深汕乡村振兴。
深圳晚报记者 高向荣 通讯员 范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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