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陈慕媛报道 记者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广州市不动产登记办法》将于明年 3 月 1 日实施,这是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登记办法》全文共四十五条,致力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主要有以下亮点,一是固化广州营商环境各项改革举措,不动产交易、登记、缴税实现一窗办理、一个环节办理纳入立法范畴,明确不动产登记资料与地籍信息的全数字化及更新、查询条件,电子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的效力,设立了容缺受理机制、告知承诺制、跨城办理等模式,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二是设立土地使用权转移预告登记,借鉴商品房预告登记制度,按照先投入后转入原则,设立土地使用权转移预告登记,以解决土地二级市场要素流通不畅,存量土地资源配置效率较低的问题。
三是明确存量土地再利用时建筑物保留后的产权登记模式,为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管理,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创新性地设立了土地再利用时对依法保留的历史建筑物办理产权的路径。
四是探索空间确权登记,明确规定通过三维空间信息明确权属界限。
五是解决地役权登记难题,细化规定了地役权适用情形,增强实务可操作性。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登记办法》明确了《民法典》物权编新设权利的具体操作路径,固化了广州近年来在便民利民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成功经验,将有力地巩固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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