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1-12-25
深晚报道 | 美容变“毁容”,深圳坪山调解员巧妙化解“美丽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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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深圳女子张女士怀着美好的憧憬,踏进那家美容店时,她想象着把脸上困扰自己许久的痣点了后,自己的皮肤会像剥了壳的鸡蛋那样光洁美丽,谁知现实过于骨感,这次点痣不仅没有给她带来美丽,还差点让她 " 毁容 "。

12 月 9 日 16 时许,张女士到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辖区某个体美容店做面部美容点痣项目消费,店老板陈女士为其进行点痣服务。2 天后,张女士点痣部位不慎发炎,在与美容店老板陈女士沟通无解后,她只好独自到医院治疗,为此支付医疗费 2000 余元。

12 月 15 日下午,张女士越想越生气,又去陈女士美容店索要赔偿,沟通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张女士报警,出警民警将双方带到龙田派出所委托人民调解室进行调解。

据了解,张女士就住在陈女士美容店附近,还是熟客,做点痣项目消费后,点痣部位发生感染,双方就医疗赔偿事项产生纠纷,引起口角争执。张女士要求对方一次性赔偿其误工费、医疗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 4000 元。陈女士表示,张女士脸部发炎系没有按照自己的嘱咐 "7 日内不能沾水 ",因此只同意赔偿其 2000 元医疗费。

调解员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提醒双方当事人应该提出合理、合法的诉求,并结合张女士的诉求给对方解释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对于张女士及其老公提出的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调解员根据法律有关规定,解释该人身损害比较轻微,可以主张 1 至 2 天的误工费。

随后调解员再次劝导张女士,双方若调解不成只好走诉讼途径解决,并帮其分析了调解与诉讼的各种利弊,引导张女士最终接受对方 3000 元的赔偿费用。

接下来,调解员又以背对背调解方式单独与陈女士沟通,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陈女士最终也接受了调解员建议,同意一次性赔偿对方 3000 元费用,双方达成和解,握手言和。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陈南华 刘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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