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黔南 2021-12-27
瓮安:医疗事故有异议 检察机关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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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机关邀请我们参加听证会,这个形式很好,使我们能充分的了解案情,同时也让我们感受到检察权是在阳光下运行的 ……."12 月 23 日, 在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对邓某与瓮安县某医院医疗纠纷申请民事监督案举行公开听证会上,一名参会的听证代表如是说。

据了解,检察机关召开检察听证会,旨在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做强民事检察。

事由:2018 年 2 月 21 日,申请人邓某之母亲张某因即将临盆到瓮安县某医院待产,在自然分娩过程中,因医护人员采取措施不当,导致邓某因宫内缺氧引发重疾。造成邓某肢体和智力不同程度受到损害,如今四岁尚不能说话和翻身。此事被定为医疗事故。

据了解,当事人家属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承担法律责任。瓮安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据遵义医学会作出的鉴定结论认为:瓮安县某医院在本次医疗事故中未完全尽到医方义务,在整个生产过程中承担主要责任,结合该案实际情况,被告瓮安县某医院的过错参与度应确定为 80% 较为适宜,即原告因医疗损害所遭受的损失,由被告瓮安县某医院承担 80% 的民事赔偿责任。

2021 年 10 月 12 日,邓某因不服瓮安县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遂向瓮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请监督申请。为实现精准监督,化解社会矛盾,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主持人告知了各方的权利义务,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本案的基本情况,利用 PPT 影像展示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对相关法律依据进行释法说理。随后,听证员 ( 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妇产科医师、医疗调解委员会成员、律师 ) 对该案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为该案的处理提供了有效的参考。

此次听证系瓮安县人民检察院今年的首例民事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议严格按照听证程序进行。通过听证,进一步增加了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有利于推动民事争议在检察监督环节实现案结事了。同时,涉案当事人瓮安县某医院也表示在内部管理上存在漏洞,今后将加强管理,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下步工作中,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将推动公开听证常态化,切实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贵阳晚报 +/ZAKER 黔南

赵金领

编辑 周欢 / 统筹 张仁东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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