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8 日,深圳海关所属深圳邮局海关对外通报,该关在转运货物中查获海洛因毛重 3.6 千克,并抓获犯罪嫌疑人 1 名。
深圳邮局海关现场关员对一票申报品名为 "LAMINATOR" 的转运货物进行机检查验,发现图像异常,经依法开拆检查,在包裹内中空板夹层查获藏匿的白色粉末一批,经现场初步检测提示为吗啡,后经进一步检测确定为海洛因,毛重 3.6 千克。
海关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通讯员 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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