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龙岗区住房和建房局获悉,今年以来,该局以打造 " 无废城市 " 为引擎,通过采取强化源头治理、严管重罚、智慧监管、联动执法、变 " 废 " 为 " 宝 " 等举措,已逐步形成 " 体系完善、责任明确、运转顺畅、监管有力 " 的建筑废弃物处置体系,实现辖区内建筑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全市领先。据了解,龙岗区住房和建房局注重源头治理,突出查处频度,对建设工地未取得排放核准证排放建筑废弃物、未使用核准车辆运输建筑废弃物、未将建筑废弃物运输至指定消纳场所的违法行为,加大日常执法监管频度。全年累计下发执法文书 129 份,实现辖区内建筑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全市领先地 51 个。
该局突出严管重罚,强化打击力度,对违法行为 " 零容忍 ",全年行政处罚未办核准排放建筑废弃物及未按核准内容处置建筑废弃物工地 4 宗,处罚金额 40 万;行政处罚未取得消纳备案消纳建筑废弃物的企业 3 宗,处罚金额 9 万元,依法撤销综合利用厂消纳备案 1 宗;行政处罚拆除工地违法消纳建筑废弃物行为 1 宗,处罚金额 10 万。
该局强化智慧监督,深化预警精度,利用建筑废弃物智慧监管系统数据监测系统,拓展非现场智慧监督应用场景,通过视频监控、智慧监管双系统与现场检查结合方式,同步开展建设工地执法检查,并采取每日微信群提醒方式进行警示提醒,提高监管的精准,防范管理盲区。与此同时,龙岗区住房和建房局强化联动执法,曝光违法亮度,加强与街道执法队、交警、交通、泥头车办等部门的联动执法,对街道发现的违法倾倒建筑废弃物行为,通过泥头车电子联单信息倒查追溯排放工地责任。全年共处理 4 起违法倾倒案件,查处相关责任单位 4 家。
此外,龙岗区住房和建房局加强综合利用,提升处置强度,采取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辖区内综合利用企业提高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辖区内已有 10 家综合利用企业取得消纳备案,工程渣土设计处理能力达到 717.32 万立方米 / 年,拆除废弃物设计处理能力达到 282 万立方米 / 年,已形成资源化利用优先,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置托底的格局。
深圳晚报记者 李其聪 通讯员 接丽 唐永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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