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7 日,甘肃省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甘肃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甘肃将对辖内 744 公里高速路段实行差异化收费,涉及临合高速、雷西高速、景中高速、连霍高速山丹西至玉门段部分路段,优惠幅度在 15% 至 57.5%。
记者在甘肃高速了解到,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 " 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根据国家三部委方案要求和省政府工作安排,通过分析测算交通量、通行费大数据,在不削弱高速公路偿债能力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并行布线特征以及部分路网交通量和收费额 " 双倒挂 " 现象,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起草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
据介绍,通行甘肃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路段的货车、通行甘肃省高速路段的新能源牌照汽车均可享受该优惠政策。收费模式分为 " 分路段 + 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 "、" 分车型 + 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 " 两种。其中,第一种收费模式具体为:(1)途经 G1816 乌玛高速公路临夏至合作段(121.18 公里)的货车,收费优惠幅度由 25% 提高至 30%,使用 ETC 货车优惠 40%;(2)途经 G22 青兰高速公路雷家角至西峰段(97.612 公里)的货车,给予通行费 30% 优惠,使用 ETC 货车优惠 40%;(3)途经 G1816 乌玛高速公路景泰至中川段(119.721 公里)的货车,给予通行费 30% 优惠,使用 ETC 货车优惠 40%;(4)G30 连霍高速公路山丹西至玉门段(406 公里)" 递远递减 " 按里程阶梯差异化收费,对途经该路段且在甘肃省收费站出入的货车,连续行驶里程超过 200 公里的通行费优惠 30%、使用 ETC 的优惠 40%;超过 300 公里的,通行费优惠 35%、使用 ETC 优惠 45%;超过 400 公里的,通行费优惠 40%、使用 ETC 优惠 50%。甘肃同时明确,对通行省内高速公路且使用 ETC 的新能源牌照车辆给予通行费 15% 的优惠,新能源牌照货车同时享受分路段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
经测算,实施差异化收费后,全年优惠通行费用约 3.72 亿元,大幅降低货车运输成本;吸引普通公路车辆改行高速公路,与差异化路段并行的普通公路交通压力得到缓解,养护成本降低约 8%。同时,对新能源汽车实施差异化收费,有利于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普及。
另据了解,差异化收费实施时间为一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G30 连霍高速公路高台至总寨段差异化收费试点政策同步取消。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何怡璇
编辑丨周言文
责任编辑丨王璇
值班主任丨刘宇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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