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9 日,记者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深人社规 [ 2021 ] 8 号 ) 的规定,深圳市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 2360 元 / 月。适用最低工资标准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按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的下限由 2200 元 / 月变为 2360 元 / 月,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由 2220 元 / 月变为 2360 元 / 月。同时,一些社保相关待遇也将同步上调,比如失业保险待遇等。
此外,市社保局提醒,12 月 31 日虽然是工作日,但由于银行系统年终结算,部分税 ( 费 ) 款缴纳业务将会受到影响,12 月 31 日当天将不再进行社保费批扣,同时电子税务局、微信税务局、@深税、支付宝等业务办理渠道的社保缴费功能也将暂时关闭。因此,12 月社保正常缴费的时间仅到 12 月 30 日,市社保局提醒广大参保人要在 12 月 30 日前完成缴费。
受疫情影响,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2020 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于 2021 年底前对 2020 年未缴费月度进行补缴,所以也要在 12 月 30 日前完成补缴,逾期末缴纳的将不得进行补缴。
深圳晚报记者 许娇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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