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9 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为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会议决定:
一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 2023 年底。
二是将年收入不超过 12 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 400 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至 2023 年底。
三是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至 2022 年底。
上述政策一年可减税 1100 亿元。
来源 央视新闻联播
编辑 周欢 / 编审 邓文盈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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