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2 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运行,国内多地报告本土散发病例或聚集性疫情,随着 2022 年元旦春节(以下称 " 两节 ")临近,跨境、跨省、跨市人员流动增多,务工返乡、学生放假、探亲访友等人流叠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我市 " 两节 " 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压紧压实各级防控责任。坚决防止和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单位主体、家庭和个人防护 " 四方责任 "。各级领导小组(指挥部)要始终保持激活状态,各工作专班保持 24 小时应急值守,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确保遇有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指导督促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主体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全面做好 " 两节 " 期间各项防控工作。
2. 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类传播媒介,强化健康宣传教育,普及科学防疫知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做好自我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1 米线等常态化个人防护措施不松懈,提倡公筷公勺、分餐进食、家庭聚餐聚会控制在 10 人以下,自觉保持良好健康生活习惯。
3. 减少人员流动聚集。" 两节 " 期间应尽量减少非必要出行,错峰放假、错峰返乡返岗,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在泰人员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旗);高风险岗位人员〔主要包括:定点医院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哨点)、标本采样、实验室检测等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机场、港口等口岸区域与入境人员或货物及其他物品(垃圾)有直接接触的服务保障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集中监管专仓工作人员等,下同〕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 14 天以上且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发热病人、健康码 " 黄码 " 人员等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外地来泰返泰人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尽量乘坐私家车或者包车来泰,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请务必做好途中个人防护,抵泰后提倡自愿做 1 次核酸检测,自觉进行 7 天健康监测。按照 " 非必要不举办 " 的原则,严控各类聚集性活动,50 人以上活动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报属地县市区、功能区指挥部备案,50 人以上跨区域活动要组织对全体参会人员和会务保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100 人以上活动须报市委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提倡 " 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自行举办 5 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并严格落实相关疫情防控规定。
4. 严防境外疫情输入风险。严格入境来泰人员闭环管理,对在入境口岸结束 14 天集中隔离的人员,抵泰后立即进行 2 次核酸检测,检测阴性者继续进行 7 天居家健康监测(第 7 天进行 1 次核酸检测)和 7 天健康监测;对已在外地完成 14 天集中隔离和 7 天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抵泰后继续进行 7 天健康监测,并在入境后第 28 天对其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 1 次核酸检测。对居家健康监测管理不到位或不具备条件的,应实行集中隔离。
5. 严格重点人员随访管理。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泰,对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与感染者活动时空轨迹重叠人员、" 同时空 " 伴随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人员等六类高风险人员,实行 14 天集中隔离和 7 天居家健康监测;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人员暂缓来泰,确需来泰的,抵泰后进行 7 天集中隔离和 7 天居家健康监测;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来泰,确需来泰的,须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泰后再进行 1 次核酸检测。对与六类高风险人员和 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共同生活、工作的人员进行 1 次核酸检测。市外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来泰,确需来泰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 14 天以上且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 3 天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县市区(功能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建立三级分包机制,加强网格化管理,全面细致做好重点地区、重点岗位返乡人员摸排管控,逐人建立台账,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确保不漏一地、不落一人。外地来泰返泰人员应主动向村(社区)、酒店报告境外和国内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高风险岗位工作史等情况,积极配合落实相应防控措施,因瞒报、谎报贻误疫情防控,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6. 抓实进口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坚持人物同防,严格按要求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和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检测和预防性消毒,确保凡进必检、应检尽检、应消尽消。抓好集中监管专仓运行管理,落实专仓监管、专仓运行、出仓流通、全程防控防护等各项措施。严查 " 八不 " 行为,对不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不提前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使用 " 山东冷链 "、不索证索票、不分区存储、不亮码销售,以及不执行省、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其他行为,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7. 严格医疗机构管理和院感防控。各级医疗机构要合理调整医疗资源,有序安排节假日值班,确保临床科室门诊和住院服务正常开展。持续加强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线上咨询等医疗服务,有效分流患者,避免人员聚集。严格发热门诊管理,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患者全部留观闭环管理。坚持 " 内外同防 "" 医患同防 "" 人物同防 "" 三防融合 ",严格落实各项院感防控措施,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防院内交叉感染。
8. 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火车站、高铁站、长途客运站等交通场所,宾馆、酒店、饭店等住宿餐饮场所,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建筑工地、体育馆、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养老福利机构、大型活动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旅游景区和影剧院、棋牌室、酒吧、KTV 等文娱活动场所,要继续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人员限量分流、公共区域消毒等防控措施,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严防发生场所内聚集性疫情。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相关疫情防控规定的,要限时整改或停业整顿。
9. 全力推进新冠疫苗接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最有效的手段,尚未接种疫苗的适龄无禁忌人群、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到期未接种加强针的人群应尽早主动完成接种,增强免疫效果,降低感染和感染后发生重症的风险。
10. 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持续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 " 两节 " 期间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项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分工,跟踪抓好整改,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处理。
泰安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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