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深人社规 [ 2021 ] 8 号 ) 的规定,深圳市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 2360 元 / 月,因此适用最低工资标准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也将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按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的下限由 2200 元 / 月变为 2360 元 / 月,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由 2220 元 / 月变为 2360 元 / 月。同时,一些社保相关待遇也将同步上调,比如失业保险待遇等。
深圳晚报记者 许娇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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