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ZAKER广州 2021-12-31
广州拟收回控规、古树名木迁移等35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新快报讯 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 征求意见稿 ")公众意见的公告。公告表示,为深化 " 放管服 " 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确保行政权力事项规范有序运行,市政府决定收回 35 项原调整由区实施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涉及林业园林、文化广电旅游、发改、城建、规划、水务、交通等领域。意见征求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 月 29 日。

记者从征求意见稿中公布的收回事项清单获悉,在古树名木迁移审核事项方面,不再委托黄埔、南沙实施,改由市政府实施。在砍伐、迁移城市树木事项方面(仅指古树后续资源迁移、修剪和古树名木修剪审批事项),不再委托黄埔区、南沙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改由市林业园林局实施。古典名园恢复、保护规划和工程设计审批事项,不再委托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改由市林业园林局实施。

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权,不再调整由黄埔(除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外区域)和增城实施,而由市规划自然和资源局实施。控制性详细规划初审权,不再调整由区级实施,由市规划自然和资源局实施;产业区块内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及优化审批,不再调整由区级实施,由市规划自然和资源局实施。同时,基础设施类、公共服务设施类、产业区块内工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正审批,不再调整由区级实施,由市规划自然和资源局实施。

此外,值得关注的还有,商品房备案,不再由黄埔、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实施,由市发改委实施;文保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许可,不再调整由越秀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实施,改由市文广局负责。

采写:新快报记者 黄闻禹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