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为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发生态环境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西固区执法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巩固服务群众的宗旨意识,高度重视 12345、12369、网名留言等热线群众诉求办理工作,突出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好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诉求办理质量和办理水平。今年以来,西固区共受理各类环境投诉案件 715 件,其中涉及大气 534 件,水 14 件,噪声 150 件。
10 月 13 日,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木材厂家属院范先生投诉,小区楼下有个废品回收站,每天都在烧废品,味道极其难闻,还有很大的噪音。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西固区执法队立即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西固区临洮北街社区服务站南侧有一废旧金属回收厂,该厂名为兰州昌盛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工作,现场有切割设备一套,回收的有废旧金属,拆卸后的白色泡沫板等。现场发现,有一废旧铁桶内有焚烧白色泡沫板的痕迹,桶壁尚有余温,已无明火和冒烟现象。经了解,现场工作人员有时会将小块的、不易装袋的碎屑白色泡沫在铁桶内进行焚烧,产生异味及白色烟雾。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企业停止焚烧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及《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联合兰州市西固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联合执法,并将该案件现场移交给兰州西固区城市管理局进行后续的执法处罚工作。
2021 年 10 月 18 日,该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企业检查时,现场正在进行氧气切割作业时,作业时产生大量无组织排放烟气,现场没有收集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执法人员向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企业安装废气治理收集设施,并于 10 日内完成整改,在整改期间不得进行氧气切割作业。目前该企业已购置移动烟气回收装置。受疫情影响,企业处于停产状态,近期未使用大功率噪声设备,待企业正常生产后进行厂界噪声监测。同时,加大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并联合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合理合规的处置利用废旧物资,不再发生此类违法现象,减轻周边环境影响,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对于每一起环境信访件,西固区分局都认真对待并及时处理,并第一时间将处理情况反馈信访群众,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今年 9 月,该局接到新城镇周边居民投诉,在途经兰永快速路的时候,会闻道明显的液化气味道。执法人员立即出动,对周边的企业进行了排查走访,最终发现一从事气体钢瓶检验的企业,(兰州兰维容器检测有限公司)拆卸瓶阀作业露天操作,未按环评规定使用残液回收设施,导致厂区内液化气气味较重。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时,未按规定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该局对该企业予以 2 万元的处罚,并要求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西固分局将继续认真探索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规律、特点。在此基础上立足新的实践,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充实工作经验,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信访工作,同时加大信息调研和信访宣传力度,有效提高信访工作透明度;提升办理速度,不断优化工作办理流程和制度,将环境信访工作作为紧密联系群众的桥梁,把解决群众关心的 " 急难愁判 " 事,作为污染攻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奋力谱写为民办实事的新篇章。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吕晟君 文 / 图
责任编辑丨安周霜
值班主任丨郭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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