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4 日下午 5 时许,皋兰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皋兰县忠和镇万福城项目指挥部路边碰见一只受伤的野生鸟类,需要救助。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仔细辨别,确认该野生鸟类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 雀鹰 "。
经过初步观察,这只雀鹰腿部、翅膀有伤,无法站立。民警在做了简单保护措施后,将其送往兰州市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救治。
皋兰公安温馨提示: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要注意保护野生动物,如有发现受伤或非法捕猎和贩卖野生保护动物的行为,应第一时间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如擅自饲养或者食用、贩卖、猎杀国家保护动物,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伊晓明
通讯员 张瑞贤 文 / 图
编辑丨胡淼山
责任编辑丨石雨涵
值班主任丨韩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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