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7 日上午,兴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范国美当选为兴仁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登鳌、梁大勇、龚詹伦、李汉清、王梅、王宇当选为副主任。
潘维维当选为兴仁市人民政府市长,刘玻、姚开元、白美宏、吴松、黄奇、李长春、陈凤当选为兴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曹勇当选为兴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陈大林当选为兴仁市人民法院院长。赵鸿当选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结果将按规定程序报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黔西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来源 薏乡兴仁
编辑 周欢 / 编审 段筠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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