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1 月 7 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官网发布了《关于 2022 年春节期间实施农副产品价格调控的通知》(以下简称 " 通知 ")。2022 年 1 月 27 日至 1 月 31 日共 5 天为调控时间。
价格调控品种以广州主要农副产品价格监测品种为主,包括大米、食用油、猪肉、鸡蛋、家禽、蔬菜 6 大类。
价格调控期间,生产、储备、配送等环节的项目单位应加强与平价商店对接,在保障正常供应量的前提下,按照不高于调控前一周同品种同规格农副产品的市场平均批发价格(以广州市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中心发布的价格为准) 供应平价商店;平价商店项目单位应在保障正常供应量的前提下,按照蔬菜类比市场平均零售价格(以前一天广州市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中心发布的价格为准)低 15% 以上,大米、食用油、猪肉、鸡蛋、家禽类比市场平均零售价格(以前一天广州市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中心发布的价格为准)低 5% 以上的价格销售农副产品。
广州市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成员单位参与本次价格调控,包括广东东升农场有限公司、广州市供销社农产品经营有限公司、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广东胜佳超市有限公司、广州市西亚兴安商业有限公司等 83 家单位。通知要求各项目单位高度重视,其参与价格调控的情况将作为 2022 年度绩效评价和项目库动态调整的考评指标。
采写:新快报记者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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