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下称 < 行动计划 >),开启了广东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记者了解到, 目前,我省市场主体总量从商事制度改革前的 500 万户,迅猛增长到 1530 万户,承载了 7000 多万人就业的基本盘;企业活跃度超过 74%;每千人拥有企业 54 户,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最高水平。
深化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推动大湾区市场准入规则衔接
据悉,《行动计划》从五个方面制定了 23 条措施。其中包括:在制度创新方面深化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市场准入规则衔接,在 " 两个合作区 " 实施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放宽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限制,全面实施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探索建立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制度,实现市场主体 " 能进能退 "。
全面提升 " 一网通办 " 效能,深化 " 证照分离 " 改革
据了解,在便利化规范化改革方面,《行动计划》推行智能导办、智能审批,全面提升 " 一网通办 " 效能,提高登记注册网办比例和一次通过率。推进登记注册和行政许可标准化,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 " 跨省通办、湾区通办、多地联办 ",推动企业开办便利度进入国际前列。在涉企许可制度改革方面,全面深化 " 证照分离 " 改革,从源头上减少审批发证,推动建立以告知承诺为主的 " 准营 " 管理制度,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开展 " 一照通行 " 涉企审批服务改革,通过部门联动、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提高审批服务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加强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监管,大力推进信用监管
《行动计划》强调要建立虚假登记 " 黑名单 ",有效防范 " 被股东 "" 被法人 " 等现象,严厉打击骗取登记行为。加强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监管,健全市场主体自主公示监管机制,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大力推进信用监管,提升市场主体违法失信成本。理清监管责任,加强监管协同,推进共建共治共享。同时,在强化工作保障方面加强组织领导、督查督办、宣传发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推进数据共享互通,提升政务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调度应用能力。推动修订《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为深化改革夯实法治基础。
记者了解到,广东曾率先在全国率先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从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 先证后照 " 改 " 先照后证 ",以及允许 " 一址多照 "" 一照多址 " 等切入,拉开了全国商事制度改革的序幕。而后,在 2018 年 7 月开启我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如今,广东商事制度改革连续四年获国务院督查激励,商事登记确认制、便利营商、市场退出等多项改革成果被国务院《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吸收,上升为国家顶层设计。
采写:新快报记者 杨依泓 通讯员:粤市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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