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疫情期间哄抬物价,这不是自寻麻烦砸自己的生意吗?
1 月 17 日下午,珠海市南屏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投诉线索,依法对位于南屏镇屏西路南泰市场 A 座 50 号商铺的某超市进行现场检查。
据了解,该超市从 1 月 15 日开始,在进货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将规格 15 公斤 / 包的平安米销售价格从 79.9 元 / 包提高到 106.5 元 / 包,规格 5 公斤 / 包的平安米销售价格从 32.9 元 / 包提高到 36.8 元 / 包。
该超市借疫情之机提高商品售价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南屏市场监管所当即采取行动,依法对该超市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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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涨价,最高罚 500 万元!
据介绍,疫情期间,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稳物价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坚持露头就打,严格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障全区市场整体价格秩序平稳有序。在印发《2022 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的基础上,1 月 17 日又印发了《香洲区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线上线下同步进行广泛宣传,督促商家严格遵守各项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不得利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哄抬物价、牟取暴利。
香洲区市场监管局提醒,香洲区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发布后,各相关经营者要认真对照要求,积极主动开展自查,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经本次提醒告诫后,对于借疫情防控之机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最高的可能面临 500 万元罚款,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向社会公开曝光。
采写:新快报记者 李红云 通讯员 特报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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