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从广州市应急管理局获悉,1 月 20 日晚上,根据前期缜密侦查,分析研判有关线索,广州市番禺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联合江门市公安局,在番禺大龙街沙埔路 10 号一举查处非法储存窝点,现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约 20 吨,抓获嫌疑人 8 人,扣押涉案车辆 7 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再次提醒:
根据《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目前广州市除增城区、从化区部分区域外,其他各区为全面烟花爆竹禁放、禁售区,若是对 " 禁售令 "" 禁放令 " 置若罔闻,将依法严惩,务必破除侥幸心理,关爱他人安全,珍惜自己自由,坚决不碰 " 红线 "。
1. 在本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内储存烟花爆竹,或者在本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以外储存烟花爆竹重量超过 30 千克的,由应急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没收烟花爆竹,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2. 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携带、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采写:新快报记者麦婉诗 通讯员穗应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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