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2022-01-28
有用户涉嫌在百度App发布多条烟草广告,市场监管部门回应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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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 1 月 28 日,有市民向现代快报反映,称百度 App 有用户在推销香烟,而《广告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媒介发布烟草广告。

△ 发布者在视频里提到了香烟

根据市民提供的内容,现代快报记者打开百度 App,检索一个 ID 名为 " 超市小老板呀 " 的用户,发现截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下午 4 点,该账号已经发布了 355 条内容,其中有多条关于香烟的视频。该用户的最后一条视频,发布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 点 47 分,时长 3 分 8 秒,并配文:" 黄鹤楼涡轮增压全国都投放了,天价的行情下来了,你要尝鲜吗?"

△ 发布者的个人主页

前述视频中," 超市小老板呀 " 把香烟称之为 " 口粮 ",视频拍摄背景是在一个超市里,其身后的货架上面摆着各种品牌的香烟。这条视频中主要推销的是一款名为 " 黄鹤楼视窗 " 的香烟,拍摄者还提到了黄鹤楼、白沙、天叶等各种香烟品牌。视频超过 5000 次播放量,20 多条评论中,也全都是关于香烟品牌和价格的讨论,甚至附有多款香烟的照片。

△ 评论区都是香烟图片与价格的讨论

记者查询相关法律文献发现,我国 2016 年起实施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中,第四十一条之规定:" 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

《广告法》第二十二条也明确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发布的迁址、更名、招聘等启事中,不得含有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

1 月 28 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致电百度客服,并将市民投诉的视频及链接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对方指定的邮箱。随后,另外一名客服告诉记者,邮件已经收到,并反馈相关人员处理," 如果核实到确实存在违规情况发生,会直接对违规信息进行处理。" 截至发稿前,记者暂未收到最新回复。

据了解,百度 App 所属公司为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当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还联系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上述问题向工作人员反映。对方记录下视频发布账号名称和发布时间,表示会走流程反映该问题。截至下午 5 点半,记者再次致电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进展,电话未获接听。

上述视频是否违规?百度平台又是如何审核通过的呢?现代快报记者将持续关注此事。

实习生 罗锦雯 现代快报 + 记者 于露 徐梦云 谢喜卓

(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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