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31 日,城关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公安和相关街道对南山路沿线烟花爆竹零售点和雁滩片区 4 家零售点进行了检查,对新港城一家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经营者依法进行了处理。
检查中,执法人员向经营者重申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隐患以及大气污染的严重性,普及了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在禁放区内售卖、燃放烟花爆竹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城关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市民举报,对位于新港城十字西北角区域违规销售黑炮的经营者进行了现场检查。经现场核查,该区域确实存在 1 家违规售炮行为。
该局执法人员会同公安部门,依据《兰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该处售卖点 8 箱非法烟花进行了查扣、没收处置,并对经营者进行训诫,要求其不得违规经营销售烟花爆竹。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吕晟君 文 / 图
责任编辑丨王璇
值班主任丨刘宇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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