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 哈尔滨记者 王冠
春节到来,很多人已经提前买好火车票准备踏上返程旅途。可近年来,霸座行为频频出现,让人深感无奈。某些霸座的人法律意识淡薄,觉得只是坐一下座位有什么关系,却不清楚霸座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如果我们在乘坐火车过程中遇到其它旅客买短乘长、霸座,强行阻拦列车发车、硬闯检票口等行为乘客和铁路公司该怎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回家、返程路上遇到各类纠纷应如何划分各方的责任?
据省高院法官介绍,霸座案件已经成为一种常见且频发的社会问题,这不仅是道德问题,在法律法规中,霸座属于违法行为。
《民法典》明确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情节较重的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
编辑 王洪亮
值班主编 胡占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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