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ZAKER广州 2022-02-09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曹达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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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2 月 9 日,记者从广东检察公众号获悉,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曹达华(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曹达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6 年至 2021 年,被告人曹达华利用担任南方建筑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东南粤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其他个人或公司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采写:新快报记者 杨喜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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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检察机关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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