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消委会发布《2021 年深圳市消费投诉分析报告》。数据显示,去年深圳市、区消委会共收到投诉 2.1 万余宗,同比增长 2.62%。从投诉行业来看,投诉排名前五的行业分别互联网及通信服务(75502 宗)、教育培训(31029 宗)、通讯电脑数码(9916 宗 )、文体旅游服务(6832 宗)、化妆品 / 美容美发 / 整形(6523 宗)。
其中,通讯电脑数码、互联网及通信服务 2 个行业的投诉量同比降幅超过 25%。教育培训、餐饮 / 住宿服务、邮政快递服务 3 个行业的投诉量同比增幅超过 40%。值得注意的是,有关预付式消费投诉约 4.3 万宗,占总投诉量的 23.80%,同比增长 48.21%,主要涉及教育培训、健身服务、美容美发、餐饮服务、家政服务、养生服务、婴儿游泳等行业。
此外,《报告》发布了疫情出行退机票不退全款、免税店会员购退货阻碍多等典型投诉案例及消费建议。
▲ 2021 年全年投诉量排名前五行业投诉统计
典型案例 1
疫情出行退机票不退全款
2021 年,深圳市消委会共收到交通运输服务投诉 799 宗,其中航空客运服务投诉 566 宗,主要投诉问题包括受疫情影响的交通票务退改问题、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班次取消问题等。
消费者诉称于 11 月 2 日通过某在线旅行平台订购某航空公司 11 月 6 日从成都到深圳的机票。11 月 3-4 日,成都疫情风险加剧,政府发布疫情通报,要求市民非必要不离蓉。因此,消费者要求航空公司根据疫情形势免费退票,但航空公司表示其在官网已发布信息称 11 月 2 日 19 点前购票方可免费退票,消费者则表示订票时并未看到相关公告,要求全额退票。
市消委会建议,航司应对突发事件要及时作出反应,并充分告知消费者。面对具体问题具体处理,尽可能满足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同时,消费者购票时需密切关注航司相关公告,以避免客票退改损失,因突发事件确需退改应及时联系航司协商。
典型案例 2
免税店会员购退货阻碍多
2021 年,市消委共收到跨境网络购物投诉 361 宗,其中第四季度 283 宗,主要为 " 双十一 "" 双十二 " 期间关于某免税公司的消费投诉,投诉问题包括退换货不畅、宣传优惠未实现、物流货损丢件、积分计量不准确、商品降价无法保价等。
消费者诉称 " 双十一 " 在某免税公司小程序购买护肤品,小程序首页宣传可使用满 1000 元减 200 元的优惠券。其在 11 月 11 日下单后,发现优惠券仅抵扣了 100 元,因此需要申请退款,然而小程序并无在线退款申请通道,客服告知在线退款申请通道开发完成后,可申请退款并重新拍下商品。11 月 14 日,消费者再次在线申请退款却被客服拒绝。
市消委会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经营者在前期宣传中承诺消费者可使用满 1000 元减 200 元的优惠券,实际上优惠无法全额使用,且无法申请退款,有损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对于优惠额度不足经营者宣传的部分,经营者应予以退款或退还差价处理。
典型案例 3
4S 店延期交车且不退定金
2021 年,市消委会共收到汽车消费投诉 4400 宗,投诉最集中的问题为延期交车和预付费用不退等
消费者在某汽车 4S 店支付定金 2000 元购买车辆,4S 店承诺有现车,消费者可在 11 月 11 日前后提车。11 月 9 日晚,消费者联系 4S 店询问提车事宜,被告知现车已销售给他人。11 月 10 日,消费者前往 4S 店退定金,商家拖延不退,让消费者购买另一台车或等下一批车。
市消委会表示,经查看消费者上传的车辆订购合同,通篇均为对经营者权利的保障,缺乏对消费者权利的保障,如销售承诺的提车时间在合同中并无体现,对经营者逾期不交车难以形成有效约束。建议消费者签订订车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车型、颜色、价格、赠品等关键信息,对于销售口头承诺的诸如提车日期等内容,务必落实于书面合同的补充约定中,并明确违约责任。
典型案例 4
校外培训机构停止营业
2021 年,市消委会共收到教育培训投诉 31029 宗,投诉量同比大幅上升 102.86%,主要由于三、四季度校外培训投诉大幅增加,投诉问题以退费问题为主,其他问题包括商家停业、教学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虚假宣传、诱导贷款、违法经营等。
消费者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消费 48800 元购买了某英语培训机构销售的游学会员学费,约定可以学习三年,三年后可从以下方案中三选一:出国游学 / 继续学习三年 /7 折退费。" 双减 " 政策出台后,消费者曾咨询校区负责人机构是否会受政策影响,负责人表示公司执行的是素质教育,不受政策影响,然而 2021 年 10 月 24 日消费者却被告知停课。
市消委会表示,该英语培训机构相关资料显示其专注于 3 至 15 岁少儿英语培训,同时涵盖游学、留学等业务,经营者说法对消费者存在误导。此外,国务院办公厅早于 2018 年 8 月发布《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其中要求培训机构 " 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 3 个月的费用 ",而如同案例中消费者一般向经营者一次性缴纳数年、数万元课程费用的消费者不在少数,此类消费者在经营者停止营业后往往将蒙受更大的损失。
典型案例 5
美容机构诱导贷款
2021 年,市消委会共收到美容美发投诉 5228 宗,投诉问题主要包括商家停业、虚假宣传、退费问题等。商家通过广告低价吸引客户,诱导消费高价套餐甚至诱导贷款的现象在美容消费中时有发生。
消费者通过某平台了解到某美容店 15 元祛痘体验活动,前往该美容店进行体验。体验过程中被商家告知皮肤有严重痘痘问题,被推荐购买 8300 元祛痘套餐,由于消费者大学毕业不久,无法支付高昂费用,在消费者并不清楚每月应还金额、利息金额的情况下,商家帮助消费者操作贷款申请以支付费用。2 个月后,消费者皮肤状况无好转,商家称与另一个 5000 元套餐配合治疗才能见效,询问消费者是否还能贷款,得到消费者否定答复后要求消费者先支付 1000 元,下次再支付剩余 4000 元。5000 元套餐做完后,消费者皮肤状况仍无好转。
市消委会表示,高额利润使美容机构和贷款机构热衷于推销 " 美容贷 ",在此过程中消费者权益难以保障,如案例中商家代消费者操作贷款申请,未告知消费者还款金额、利息金额等还款信息,也未提示消费者办理贷款的法律风险以及对个人征信的影响,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深圳晚报记者 郭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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