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2-02-12
深晚报道|2月办税日历来啦!这些税费政策也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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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深圳市税务局获悉,今年 2 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 2 月 23 日。

2 月 1 日至 2 月 23 日,纳税人可办理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消费税、一般纳税人教育费附加、一般纳税人地方教育附加、一般纳税人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2 月 18 日至 2 月 28 日,纳税人可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 ( 年报 ) 、财务会计报表 ( 年报 ) 、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申报、车船税、核事故应急准备专项收入等。

值得关注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已于 2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税务机关将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确定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并将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实施监管和联合惩戒。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决定也于 2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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