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北京冬奥会备受瞩目,作为吉祥物的 " 冰墩墩 " 受到热捧,一跃成为家喻户晓的 " 顶级流量 "。这样一只头套炫彩胶壳、眼里星光闪烁的小可爱,谁不想带回家呢,一时间 " 一墩难求 ",可有些人却打起了歪主意,开始造假 " 山寨冰墩墩 "。那么当你 " 耗尽人脉关系 " 却买到假冒伪劣 " 冰墩墩 " 该如何维权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话你知。
当你发现自己购买的 " 冰墩墩 " 是假冒伪劣产品后,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要及时保留好商品、购买记录、聊天记录等有效证据。福田法院法官表示,消费者可通过五种途径进行维权,比如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如商家构成欺诈的,消费者还可要求 3 倍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 3 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 500 元的,为 500 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因 " 冰墩墩 " 火出圈,不少人看到其中商机,抢购 " 冰墩墩 " 真品后在朋友圈进行高价转卖。福田法院法官表示未取得特许销售权的个人以营利为目的高价转卖 " 冰墩墩 ",属于违法行为。" 冰墩墩 " 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的奥林匹克标识。以 " 冰墩墩 " 形象设计的相关周边产品不仅是冬奥会知识产权的物质载体,还是国际奥组委的 " 奥林匹克相关资产 ",属于北京冬奥会的特许商品,是需要由北京冬奥会组织委员会授权企业生产和销售的。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其中 " 为商业目的使用 " 包括以营利为目的销售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
此外," 冰墩墩 " 供不应求,有的人以此为商机,出售自制 " 冰墩墩 " 形象产品,福田法院法官表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擅自使用吉祥物的形象,包括将吉祥物的形象制作成各种产品或附着于各种产品上,其生产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对该作品享有的复制权,其销售行为则侵犯了著作权人对该作品享有的发行权。这种以营利为目的的侵权行为,除了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甚至会构成犯罪。
" 冰墩墩 " 火速出圈后,某些别有用心之人企图搭便车恶意抢注相关商标。目前,北京 2022 年冬奥会组织委员会已经在多个类别上申请注册了 " 冰墩墩 " 商标,其余主体申请注册 " 冰墩墩 " 商标大部分未予核准注册。" 对于恶意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先使用的权利人可以在其注册公告期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在其核准注册之后,也可提出无效申请。" 福田法院法官表示。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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