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编制的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显示,1 月份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 90.45 分,比上月减少 1.50 分 , 比上年同期增加 1.23 分,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 -0.65%。
数据显示,与上月对比,1 月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四项分项指数呈 " 三升一降 " 现象。其中守法率指数为 91.50 分,比上月减少 2.87 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占道行驶等违法现象增加,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 87.82%,比上月下降 4.07 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 86.43 分,比上月增加 1.15 分,处于 " 比较满意 " 到 " 非常满意 " 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有所上升,选择 " 很满意 " 或 " 比较满意 " 选项的市民占 84.22%,比上月上升 2.28 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 97.11 分,比上月增加 1.48 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交通标志缺失、被遮挡现象减少,出现交通标志缺失和被遮挡现象比上月分别减少 36 处和 10 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 80.44 分,比上月增加 2.44 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减少,出现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比上月分别减少 40 个方位数和 15 个方位数。
据了解,1 月份继续对骑、乘电单车佩戴安全帽(头盔)情况进行调查,结果不纳入本次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计算。调查结果显示,1 月份深圳市骑、乘电单车佩戴安全帽(头盔)的比例,即头盔佩戴率为 84.83%, 比上月下降 3.76 个百分点。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来看,大鹏新区得分最高,为 97.87 分,其次是光明区,得分为 97.06 分。与上月对比,坪山区、光明区和大鹏新区得分均有所上升,其中坪山区上升幅度较大,增加 2.59 分,为 96.42 分。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来看,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坪山区、光明区和大鹏新区均有所进步,其中坪山区进步最大,进步指数为 2.83%。
深圳晚报见习记者 鲁自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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