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备受全国网友关注的江歌母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案将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江歌妈妈和刘鑫两人都将出席。
据此前报道:2019 年 10 月,江歌妈妈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1 月 10 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歌妈妈与被告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鑫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歌妈妈各项经济损失 49 万 6 千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20 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判决书中写道:江歌作为一名在异国求学的女学生,对于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给予了真诚的关心和帮助,并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其无私帮助他人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相契合,应予褒扬,其受到不法侵害,理应得到法律救济。
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发之后,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并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痛,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负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刘鑫代理律师胡贵云:
刘鑫没有过错,
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更谈不上赔偿
1 月 24 日,江歌案当事人刘鑫正式向法院提起上诉。其代理律师胡贵云以邮寄的方式,向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其中还包含一份刘鑫的声明。在这份声明中,刘鑫表示 :" 我不会作恶不会害人,愿做牛做马孝敬江歌妈妈。"
2 月 15 日,胡贵云律师将她与刘鑫的微信聊天记录发布在微博上。
胡律师微博截图 刘鑫的代理律师胡贵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刘鑫确定出庭。发生在日本的刑案,刘鑫没有过错,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更谈不上赔偿。"
在此之前,该案一审两次庭前会议、正式开庭以及宣判期间,被告刘鑫均未露面,委托其代理律师胡贵云参与庭审。
江歌妈妈:完胜!
我只是做了一个母亲该做的事
1 月 24 日当天,在得知刘鑫上诉后,江歌妈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上诉是刘鑫的权利,我现在的状态很平静。"
确知刘鑫将于 2 月 16 日出席庭审后,江歌妈妈表示:" 我没什么想说的。网友对我和江歌的支持与鼓励就是最好的声音。"
这几天,江歌妈妈一直都在外地,专注地忙活着自己网店的相关事宜。对于今天的结果,她有着十足的把握,并铿锵有力地回答了两个字:" 完胜!"
有网友说:" 江歌妈妈的举动真的很伟大,若干年后再来审视这个案子时,一定会有非凡的意义。" 对于这样的评价,江歌妈妈表示," 过奖了,我只是做了一个母亲应该做的事。"
网友热议:
@小虎:
这件事明眼人都看得出谁对谁错,江歌妈妈不容易,坚持了那么多年,希望法律可以还她一个公道!
@桃乐丝:
江歌妈妈是个伟大的母亲,坚忍且克制。
@cocolala:
无论是谁,都还不了江妈妈一个女儿了。
来源:新闻晨报
编辑:书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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