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2-02-16
深晚报道|《深圳市流行病学调查员管理办法(试行)》3月1日起实施 流调员须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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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流行病学调查员(以下简称:流调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对疫情研判、疫情控制和防控决策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为加强流调员的管理,近日,深圳市卫健委制定了《深圳市流行病学调查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流调员队伍组建和管理、培训和考核、权利和义务、调配和职责、奖励和惩罚等方面的要求。该办法将于 2022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这是记者从最新一期的政府公报上获悉的。

流调员每三年考核一次

《办法》明确,流调员是指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医疗卫生人员。流调员主要由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担任,也可以由符合条件的其他医疗卫生人员担任。

为加强对流调员的专业技术培训,解决流调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办法》明确规定了流调员需接受岗前培训和年度培训,由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级流调员专业技术培训,培训内容整合传统流调技能和现场流调实际需求。符合《办法》中规定条件的人员,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发放流行病学调查员工作证后,可独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此外,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本级流调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周期为三年。流调员应当按照要求每年参加年度培训。

医疗机构可按规定配备流调员

根据《办法》,市、区卫生健康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负责市、区两级流调员队伍的组建以及流行病学调查的监督管理。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流调员管理办公室,分别负责本级流调员的培训、考核、调配等管理工作。

在解决流调员数量不足的问题上,《办法》对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流调员也相应进行明确规定:" 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本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流调员,并实施动态管理 ",通过明确要求医疗机构配备流调员的方式,实现流调员数量的增加。

不得擅自泄露和传播相关流调信息

根据《办法》,流调员在接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调查通知后,应当佩戴工作证并穿着统一的工作服装,在 2 小时内到达调查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调查员有权要求事件涉及的社区、单位为流行病学调查提供便利,并如实提供有关信息。

结合流行病学调查实际工作需要,《办法》还明确了流调员享有的权力,包括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获得基本工作条件和职业防护装备、参加技能培训、提出意见建议等。同时明确了流调员应当履行的义务,并对保守国家和工作秘密、保护隐私和个人信息作了明确要求。

流调员可获相应工作补助和轮休

另外,为调动流调员的工作积极性,保障流调员的合法权益,《办法》明确了流调员的奖励制度。流调员参加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获得相应工作补助和轮休,表现突出者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鼓励和表扬,所在单位有岗位空缺且需要聘任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同时,《办法》明确了流调员的惩罚制度,流调员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办法》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试行,有效期 3 年。

深圳晚报记者 周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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