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车厢载客,是一种非常严重和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近日,肥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起货车非法载客的违法行为,因为违规载客,驾驶员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当天 15 时左右,肥城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巡逻至湖王路与老泰临路路口时,发现前方一辆货车的后车斗里坐了人,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巡逻民警立即上前拦停车辆并做进一步检查。民警经过检查发现,这辆核载 5 人的货车,驾驶室内有 7 个人,后车斗内还坐了 2 个人,存在违规载客和超员的违法行为。 民警随即对驾乘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民警告诉他们:" 货车车厢由于没有安全设施,车辆在加速、转弯、刹车时,都很有可能将车厢内的人员甩出车外,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原来,驾驶员认为顺路捎带乘车人员没多大事,却不知违反了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最终,驾驶员因违规载客的违法行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要提高安全意识,严禁货车非法载人,切勿为了图一时方便,害人害己;乘坐人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安全的出行方式,切勿乘坐低速货车、三轮车、拖拉机等车辆出行。
【泰安日报社 · 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刘红川 编辑 张帅 审核 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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