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2 月 17 日,新快报记者从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台山市获悉,为最广泛地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反走私、反偷渡专项治理行动,扎牢常态化疫情防控 " 外防输入 " 防线,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江门市新会区、台山市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设立 100 万元举报奖励款项实行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现通告如下:
一、奖励范围
提供江门市新会区、台山市范围内参与或从事走私活动、偷越边境、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等非法活动线索,公安机关尚未掌握且经查证属实,将予以奖励。
二、奖励标准
举报走私偷渡活动线索,按下列标准给予举报人(单位)一次性奖励(以人民币计算):
(一)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被认定违法犯罪的,给予最高 3 万元奖励。
(二)举报运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查获 1 名组织者(俗称 " 蛇头 "),奖励 2 万元;每查获 1 名偷渡者,奖励 5000 元 , 同一案件最高给予 3 万元奖励。
(三)相关线索已获得其他部门同类奖励的,不得重复申请以上奖励;对不同人员就同一线索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的,按举报时间顺序确定一名奖励人(单位)。
三、举报电话
(一)江门市新会区打私办:
0750-6286991;0750-6286992。
(二)台山市公安局:
0750-5612345;0750-5625699;(24 小时)
(三)台山市打私办:
0750-5982733(上班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 1 年。
采写:新快报记者 李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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