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贵阳 2022-02-17
全聚德、广顺兴等6家单位因食品安全问题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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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通州市场监管官方微信消息,近日,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通州区全聚德、广顺兴等 6 家餐饮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通报如下:

1、北京顺通达晟商贸中心 ( 大连海鲜斑鱼火锅 ) 。营业场所: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太平庄村委会北 450 米。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 ( 三 ) 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中国全聚德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全聚德花庄店 ( 全聚德 ) 。营业场所:北京市通州区环球大道 1 号院 3 号楼 RD-05。存在水池混用 ( 洗肉池洗菜池 ) 混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 ( 四 ) 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 ( 十三 ) 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3、北京小布点儿文化有限公司 ( 小布点儿乐园 ) 。营业场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公园 16 号。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4、靓钰祥 ( 北京 ) 餐饮有限公司 ( 广顺兴 ) 。营业场所:北京市通州区观音庵南街 2 号院 3 号楼 1 至 2 层 102。存在未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以及食品原料贮存有交叉感染风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 ( 六 ) 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 ( 三 ) 项、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5、北京梓鑫嘉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妙侬粥店 ) 。营业场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小堡村委会西 810 米。存在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 ( 六 ) 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6、水西庄餐饮管理 ( 北京 ) 有限公司第三餐厅 ( 魏家凉皮 ( 通州潞河店 ) ) 。营业场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南路 87 号 1-1 栋 -3 号。存在食品加工、贮存场所环境脏乱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 ( 一 ) 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 ( 十三 ) 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段筠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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