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泰安 2022-02-18
货车司机无证驾驶 被景区交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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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月 16 日 14 时 50 分许,交警泰山景区大队勤务三中队在 S103 黄前检查站检查一辆临沂牌照的货车时,民警发现驾驶员徐某无法出示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民警介绍说:" 驾驶员当时神情紧张、答非所问。"

这种反常行为引起了民警注意,在对徐某做进一步询问时,徐某如实交代自己曾在 2014 年因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一直处于无证驾驶状态。民警介绍说,此次徐某抱着侥幸心理开车,认为自己驾驶技术很好,不会被交警查到。民警对徐某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针对徐某的违法行为,目前还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提醒,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驾驶机动车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切勿以身试法。

【泰安日报社 · 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刘红川 编辑 黄国梁 审核 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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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 驾驶证 交通违法行为 交通安全 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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