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春运返程以来,高铁烟雾报警案件有所上升,自 2 月 8 日以来,天津铁路警方连续查处 5 起旅客高铁吸烟案件,对全部 5 名涉案行为人处以行政罚款处理。
2 月 9 日,由上海虹桥站开往天津西站的 G268 次列车运行至济南西至天津西区间时,7 号车厢卫生间内发生烟雾报警。经民警调查,系旅客李某在卫生间吸烟所致。据了解,当时李某因心情烦躁,抱着侥幸心理,到 7 号车厢卫生间内吸烟解闷,被乘警查获。后该李被移交天津西站派出所处理,给予行政罚款 600 元处罚。
2 月 16 日,G306 次列车旅客左某因烟瘾难耐,躲在 6 车厢卫生间内吸烟,触发烟雾报警,天津铁路警方对该左依法给予行政罚款 600 元处罚。
除上述两起案件外,2 月 8 日 D1634 旅客郝某、2 月 10 日 G1710 旅客夏某、2 月 13 日 D1663 旅客许某三人也因同样行为被天津铁路警方给予行政罚款处理。
铁路警方提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行为人在动车组列车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按照其行为情节和后果,对违法行为人处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处罚。对因吸烟行为导致列车减速、停车,扰乱正常运输秩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对违法行为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广大旅客在乘坐高铁时切勿吸烟,如有违反铁路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来源 中新社
编辑 刘希阳
值班主编 徐光胜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