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12 月 30 日 21 时许,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二大队在 G72 泉南高速柳州东收费站对一辆蓝色小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民警发现该驾驶人提供的驾驶证存在异样。
该男子出示的驾驶证为 " 梁某贵 ",驾驶证字体与平常的驾驶证不同,并且照片也与本人不相符。但男子却坚称自己的驾照是真的。
民警通过系统查询,得知确有 " 梁某贵 " 此人,但其照片与现场男子并不是同一个人。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梁某贵还有个哥哥梁某强,但梁某强的驾驶证早在几年前就已被注销。
眼前的男子会不会就是哥哥梁某强呢?
民警将系统中 " 梁某强 " 的照片,与现场男子进行再三比对,发现该男子的确是梁某强。在证据面前,梁某强承认了自己办理了假证的事实。
根据驾驶人梁某强交代,他的驾驶证在前几年就已被注销,之后一直没有去考试,但为了日常方便开车,他就在网上花了 1400 元,复刻了一张除了照片以外和弟弟一模一样的驾驶证。
经相关部门鉴定得出,该驾驶证系假证。
2022 年 2 月 16 日,梁某强来到高速二大队接受处理。由于梁某强使用伪造的驾驶证、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警收缴了其持有的假驾驶证,并对其处以了罚款 3500 元、行政拘留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 15 日以下拘留,并处 2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交警提醒
广大驾驶人朋友
为了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驾驶机动车上路
应当依法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
驾驶证和行驶证等有效证件
切不可使用假证
否则将受到严肃处罚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编辑:ZAKER 南宁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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