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周大生珠宝官方微博 2 月 22 日消息,针对网络上出现周大生个别门店违规销售未经授权产品的相关报道,周大生珠宝发布声明称,公司与北京冬奥会吉祥物 " 冰墩墩 " 版权方无相关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合作,并严令禁止周大生门店与员工以任何方式销售未经授权的 " 冰墩墩 "IP 及周边产品,或任何假冒周大生品牌的产品。
个别周大生门店私自销售非 " 周大生 " 品牌产品的行为亦侵犯我公司权益,我公司将加快门店和全网督查。
李先生在周大生购买了五条 " 金墩墩 " 手链。 本文图均为 受访者 供图
" 冰墩墩 " 大火后,有金店开始售卖 " 金墩墩 "?
1 月 21 日,河北雄县的李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在当地商场一周大生专柜花 1.5 万多元买到了五条净重共 28.42g 的 " 金墩墩 " 手链,买的时候以为是冰墩墩周边,查询后却发现该产品并未经冬奥会授权。
记者注意到,有多个自称周大生门店的账号发布视频推广 " 金墩墩 " 金饰。
记者致电周大生珠宝客服热线,一名工作人员称,周大生饰品种类较多,每家门店配货不一样,具体的产品销售要以门店为准," 但目前未接到通知有销售这类产品。"
律师称,如果周大生金店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自制 " 冰墩墩 " 图案并售卖,则构成侵权。同时,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侵犯著作权的,侵权人将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周大生柜台店员展示的 " 金墩墩 "(立体)手链。
周大生柜台店员展示的 " 金墩墩 "(平面)手链。
顾客称在门店买到 " 金墩墩 ",周大生:没有通知销售这类产品
随着北京冬奥会举办,吉祥物 " 冰墩墩 " 受到广泛关注,相关周边更是供不应求。
河北雄县的李先生说,2 月 19 日,他在当地商场里的周大生专柜买到了 " 金墩墩 "。
" 当时我在商场买东西,顺便在周大生柜台问了一句有没有‘冰墩墩’,柜员便拿出了几款给我看。" 李先生称,店员拿出的一款是立体的 " 金墩墩 ",另一款是平面的 " 金墩墩 ",是金质的 " 冰墩墩 " 形象,上面还印有五环和北京冬奥会标志。
李先生说,他买了五条平面的 " 金墩墩 " 手链。他发来的 " 周大生珠宝专卖店销售单 " 显示,商品名为 " 金墩墩 ",共重 28.42g,金价 445 元一克,每克的工费 85 元,合计 15062 元人民币。
记者查询 2022 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官网发现,周大生不在其特许企业和零售店之列。
" 这种行为是在利用消费者对奥运会的热情,以此盈利。" 李先生称,当地多家周大生金店都在售卖 " 金墩墩 ",他的朋友也在线下店铺购买了其他款式的 " 金墩墩 "。他不要求赔偿,但希望这种不良风气得到制止。
同日,记者致电周大生珠宝客服热线,一名工作人员称,周大生饰品种类较多,每家门店配货不一样,具体的产品销售要以门店为准。" 但目前并未接到有通知销售这类产品。"
该工作人员表示,周大生的产品会配备质保单,通过对应编号可以查询到商品。
但李先生表示,购买 " 金墩墩 " 手链时,店里只给了他一张销售单。
短视频平台上,不少疑似周大生线下店的账号在推广 " 金墩墩 "。
疑多家周大生门店在售 " 金墩墩 ",律师:涉侵权
记者发现,周大生淘宝店铺并未上架 " 金墩墩 ",而在短视频平台上,不少定位为各地周大生线下店的账号都发布了 " 金墩墩 " 的推广信息。其中,介绍为 " 河北雄县周大生店铺 " 的账号也发布了相关推广视频,并称," ‘冰墩墩’没得,整个‘金墩墩’吧。"
此前已有金店因销售 " 金墩墩 " 被罚。
李先生购买的 " 金墩墩 " 手链外包装。
据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2 月 15 日报道,南通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商户检查时,发现一家金店在售的黄金制品模仿 " 冰墩墩 " 造型,该商户因涉嫌侵权被立案调查。
据北京冬奥组委发布的《北京冬奥组委关于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吉祥物和冬残奥会吉祥物的公告》,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冬奥组委)为吉祥物形象的著作权人,吉祥物形象已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著作权登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北京冬奥组委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吉祥物形象和名称。其中提到,对侵犯吉祥物知识产权和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北京冬奥组委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2 月 21 日,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告诉澎湃新闻,据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著作权的,构成侵权。
赵良善表示,侵犯 " 冰墩墩 " 形象的常见案例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自制 " 冰墩墩 " 售卖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 " 冰墩墩 " 形象用在店铺招牌、商品外包装上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 " 冰墩墩 " 形象做成表情包用于传播的,这侵犯了著作权中的网络信息传播权。他强调,根据著作权法第 22 条的规定,如果将 " 冰墩墩 " 形象仅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则不构成侵权。
赵良善指出,如果周大生金店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自制 " 冰墩墩 " 图案并售卖的,则构成侵权。同时,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侵犯著作权的,侵权人将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损害公共利益的,可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处以非法经营额 3 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难以计算的,可以处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潇湘晨报
编辑 王欣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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