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2-02-22
深晚报道|试驾员竟用试驾车跑顺风车!酿成车祸被严查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随着出行方式不断拓展,顺风车越来越深入人心。然而,市民曾先生在坐顺风车时却遇到了烦心事,他所乘坐的顺风车不仅没有在平台下单,且在乘车路途中发生车祸受了伤。为此,他向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 " 执法支队 ")投诉这一情况,执法人员抽丝剥茧进行调查,最终对涉案司机进行处罚。

坐 " 顺风车 " 没在平台下单,乘客遇车祸受伤

2022 年 1 月,市民曾先生向执法支队投诉,称自己在 2021 年 12 月 27 日早上乘坐司机张某伟驾驶的粤 BAD9*** 车辆从东莞市清溪镇前往深圳市福田区,途中发生了车祸受伤。事故发生后,曾先生前往医院治疗,司机张某伟转给他 1300 元作为医药费,但双方就赔付问题产生了纠纷,曾先生遂向深圳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投诉张某伟涉嫌非法营运。

接到投诉后,执法支队福田大队执法人员立即与曾先生取得了联系。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曾先生询问了乘车经过、平台下单及车费支付情况。

曾先生表示,他住在东莞清溪,在深圳福田工作,每天往返双城经常坐顺风车。去年 12 月初他用 " 哈某顺风车 " 平台坐上司机张某伟的车,之后又约到几次,一来二去就有些熟悉了。2021 年 12 月 27 日事故当天,曾先生没有在平台下单,而是与司机张某伟通过微信语音约定乘车时间和地点,平时乘车都是 60 元车费,当天他带孩子一起出门,张某伟说要加一点,就说好两人一共 70 元。

通过乘车记录和平台信息,掌握乘车证据

由于本宗案件为事后投诉,仅凭曾先生的说法,执法人员无法判定司机张某伟涉嫌非法营运。执法人员另辟蹊径,想到曾先生曾多次乘坐李某伟的 " 顺风车 ",是否可以通过他在平台的乘车记录,找到李某伟非法营运的证据呢?

为此,执法人员要求曾先生查看微信的付款记录,发现其在 2021 年 12 月 17 日晚上 21:30 通过微信扫码支付给张某伟的微信号 60 元,再翻看曾先生在 " 哈某顺风车 " 平台的乘车记录,还找到了 12 月 17 日晚上 20:05 分有一个状态为 " 未拼成 " 的订单,点击这条订单,进入到一个内容为 " 车主或车辆与平台不一致 " 的页面,上面显示该订单的车辆信息为粤 BV1***。

曾先生回忆说,12 月 17 日晚上 8 点左右,他下班回东莞又约到了司机张某伟的车,当时张某伟要求他取消订单,说按平台的价钱付就行,他同意了,到目的地后通过微信付给张某伟 60 元车费。

为查清司乘人员及车辆情况,执法人员向 " 哈某顺风车 " 平台所属公司邮寄《协助调查通知书》,要求该公司提供涉案订单的注册驾驶员和注册车辆等信息。

" 哈某顺风车 " 平台的回函显示,司机张某伟 2021 年 9 月在该平台注册顺风车,2021 年 12 月 17 日当天的涉案订单使用的车辆为粤 BV1*** 车,乘客为曾先生,司机为张某伟,涉案车辆所有人为深圳市奇某贸易有限公司,与市民曾先生提供的证据均一致。

平台方面称,因张某伟的账号存在大量 " 未拼成 " 订单,系统判定其存在线下交易的可能,已多次对其进行教育,但张某伟屡教不改。此次收到执法部门的协查函后,平台立即开展核查,并第一时间封禁了张某伟的账号。平台负责人陈先生表示,他们对线上交易的合法顺风车乘客是有一定保障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平台会第一时间协助办理保险理赔等手续。

涉案司机竟是试驾员,用公司试驾车跑顺风车

这时,执法人员又产生了新的困惑,司机张某伟和深圳市奇某贸易有限公司是什么关系?他为何会用这家公司的车跑顺风车?

为了进一步调查案件,2022 年 1 月底,深圳市奇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总监李某来到福田大队配合补充调查。李某表示,他们公司主营汽车销售、汽车租赁和汽车维修等,粤 BV1*** 车是公司名下的试驾车,2021 年 12 月 27 日事故当天的粤 BAD9*** 车不是他们公司的,是客户提供的试驾车,但也一直由公司在管理。

李某称,司机张某伟是其公司的车辆试驾员,于 2013 年入职,一直从事试驾工作。公司车辆有专人保管登记,禁止私自使用,平时张某伟在公司表现业中规中矩,没想到他会拿公司的试驾车去跑顺风车。公司内部会仔细清查核实,按规定对张某伟进行处置,如果发现重大财物损失将报警处理,公司也会采取措施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结果:涉事司机被开除,平台账号被封,还将面临行政处罚

掌握上述证据后,2022 年 2 月 8 日,执法人员要求司机张某伟前来福田大队接受补充调查。张某伟对 2021 年 12 月 27 日驾车运载曾先生父子一事供认不讳,但对其在 2021 年 12 月 17 日晚上驾车运载曾先生,取消平台订单使用微信收取车费一事予以否认。

执法人员查看张某伟的微信账号信息,与曾先生提供的张某伟的微信账号对比完全一致。面对充足的证据,张某伟只好承认了这趟运输行为。调查取证结束后,张某伟后悔不已,他表示:" 现在我在顺风车平台的账号被禁了,之前供职的公司也把我开除了,还可能因为非法营运被处罚。"

经查,司机张某伟没有考取《深圳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涉事车辆未办理车辆营运证。执法人员认为,司机张某伟涉嫌使用未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从事营运服务,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对其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

执法支队提示:坐 " 顺风车 " 不要取消订单

执法支队提醒市民,乘坐顺风车时,为了保障乘客司机双方合法权益,千万不要在平台取消订单,否则 " 顺风车 " 变 " 黑车 "。在本案中,司机张某伟多次取消市民曾先生的顺风车订单,让这趟运输脱离了平台监控,导致市民曾先生在车祸受伤后索赔十分困难,乘客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那么如何开 " 顺风车 " 才是合法合规的呢?执法支队表示,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合乘出行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合乘者选择乘坐合乘出行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因此,顺风车(私人小汽车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不需要办理营运证件,但需同时满足 " 合乘出行提供者在合乘平台提前发布出行计划及线路,同一车辆每天不得超过 3 次 " 等相关条件,市民在乘坐顺风车时,千万不要取消订单和司机进行线下交易。如果打着 " 顺风车 " 的旗号变相从事非法营运,执法支队也将严查严处,市民朋友如发现以顺风车名义从事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欢迎拨打 12328 进行投诉举报。

深圳晚报记者 董玉含 通讯员 包宇峰

相关标签

微信 顺风车 车祸 事故 东莞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