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通告
兰疫防办发〔2022〕第 34 号
2 月 22 日 0 时至 11 时,北京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感染者 4 例,2 月 20 日至 22 日 12 时,武汉市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感染者 14 例,成都市 21 日 0 至 24 时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感染者 5 例。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近期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2 年 2 月 7 日(含)以来有北京市、武汉市、成都市旅居史的人员,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宾馆(酒店)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请全市市民密切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与防疫政策,及时了解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调整,如无必须,近期不要前往有感染风险的地区,确需前往的,要提前向单位或社区报备,返回后要持续关注自己的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变为 " 红码 " 或 " 黄码 ",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三、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正规医院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接种疫苗能够对个体产生有效保护,显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亡率,减缓并最终阻断疾病流行。请符合接种条件的 3 岁及以上和完成全程接种疫苗(1 针剂或 2 针剂)6 个月以上市民尽快到接种门诊接种疫苗,早接种、早保护,建立起群体免疫屏障。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年 2 月 23 日
编辑丨孙悦
责任编辑丨张亚君
值班主任丨郭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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