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有网友在人民网 " 领导留言板 " 留言,四川省产假是 158 天,30 天纯母乳假,但大多数企业没有执行,建议延长产假至 188 天。对此,成都市卫健委 2 月 25 日答复称,目前成都市执行的产假规定分别为关于纯母乳喂养假执行问题,已向上级部门反馈。
随着相关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对孕产妇的权益保障越来越健全。国家卫健委称,去年以来,各地普遍延长产假 30-90 天。根据四川省相关规定,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
母乳喂养对于促进婴幼儿生长发育,降低母婴患病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卫健委等十五部门联合要求,对哺乳未满 1 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 1 小时哺乳时间。同时建议,用人单位应结合生产和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为哺乳期女职工提供便利;比如通过相应缩短每天工作时长、在工作时间内分段使用、采取弹性上下班等灵活方式安排。
产假时间延长,纯母乳喂养假有规定,一切看起来很美好,然而用人单位却不执行、不给假,纯母乳喂养假沦为纸上福利,很多员工只能 " 望‘假’心叹 "。
根据澎湃新闻报道,对于已有多地网友反映产假延长后企业不执行,官方对此多给出建议: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途径维护合法权益。这样的回应 " 很官方 "。员工为了产假、纯母乳喂养假而与单位 " 对簿公堂 ",不是明智之举,劳动仲裁固然可以为劳动者讨回公道,但结果很可能是 " 两败俱伤 "。最终的局面是,用人单位尽量不招女工,女性找工作越来越难。
因此让产假、" 纯母乳喂养假 " 从纸面上落到地上,必须弄清楚问题关键,特别是摸清楚用人单位 " 心思 "。怀孕女职工基本权益需要保障,但是如果假期延长,特别像 " 纯母乳喂养假 ",势必无形中加大了企业用人成本。用人单位自然不乐意,在准假和执行上,必然不会积极。所以在立法层面,就应当考虑到如何保障 " 纯母乳喂养假 " 执行,不能让企业一个人扛,国家、社会等各方面也要分担一部分,要考虑到企业用人成本,减轻企业压力,比如推出措施减免用人单位层面的税费,或予以奖励补贴等。总之,用人单位有 " 甜头 ",才能痛痛快快给员工 " 纯母乳喂养假 "。
现代快报评论员 曹玉兵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