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山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印发《南山区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管理办法》(简称 " 办法 ")。按照办法规定,给予团队最高 1500 万元财政专项经费补助。该举措旨在吸引海内外优秀高层次医学团队来南山发展,全面提升全区卫生健康服务水平。
团队分为 A、B、C、D、E 五类,其团队学科带头人及团队所在专科水平应当符合有关条件。办法提出, 团队应当由 1 名学科带头人、3 名以上核心成员和若干名团队成员组成。团队成员中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数应占 80% 以上。团队每位核心成员每年在深圳工作时间不少于 1 个月,团队所有核心成员每年累计在深圳工作时间不少于 6 个月。
团队专项经费包括对依托单位的团队补助和输出单位的技术支持费。依托单位团队补助标准为:引进 A 类、B 类、C 类、D 类、E 类团队,对应给予总额最高 1500 万元、1000 万元、800 万元、600 万元、400 万元的团队补助。 输出单位技术支持费标准如下:团队有 3 名以上核心成员来自输出单位的,按照 A、B、C 三类团队层次,分别给予输出单位 300 万元、200 万元、100 万元的技术支持费。团队有 2 名核心成员来自输出单位的,按照 A、B、C 三类团队层次,分别给予输出单位 250 万元、150 万元、75 万元技术支持费。
▲医学团队管理办法二维码
深圳晚报记者 曾贤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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