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城关区大队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两家社会单位分别涉嫌擅自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涉嫌伪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构)筑物消防员五级 / 初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经大队调查取证,确认违法事实属实后移交公安派出所处理。目前,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嘉峪关路派出所已依法对 2 名违法行为人进行 10 天行政拘留。
2021 年 12 月,城关消防大队监督员对辖区某物业公司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物业经理李某持有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封皮字迹模糊不清,证件的颜色有异样,多处防伪标识与正规核发证件不同、存在诸多疑点。同时,在现场询问时发现李某言语闪烁、神色慌张,遂怀疑该物业经理涉嫌使用伪造证书,后期经过核查,该证书确为伪造证书;次日,该大队监督员对辖区某已查封商贸公司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场所负责人潘某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撕毁封条、擅自使用被查封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针对 2 起违法行为,该大队立即立案调查,并将 2 起案件移交派出所处理。2 月 25 日,城关公安分局嘉峪关路派出所依法将违法行为人潘某和李某送往兰州市城关区拘留所进行 10 天行政拘留处罚。" 伪造假证和使用查封场所都是严重行政违法行为,不熟悉消防操作相关业务以及使用消防不达标场所,若发生火灾极易引发严重后果。通过对此次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有效震慑了无视消防安全、藐视法律的社会群体。" 该大队监督检查员表示。
城关消防在此提醒大家:近年来,国家一直大力推进消防法律法规普及,但总有个别不法分子钻法律的空子违反消防法规,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消防安全及火灾隐患不容忽视,大家千万不要掉以轻心,麻痹大意,对消防法律法规视而不见,做出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消防安全的事。社会单位要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如果存在火灾隐患,一定要立即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一旦被查出违规住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品、堵塞消防通道等重大隐患,一律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擅自撕毁封条、擅自进入使用被查封场所、使用及伪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构)筑物消防员五级 / 初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的违法行为,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伊晓明
通讯员 杜丽娜 文 / 图
编辑丨安周霜
责任编辑丨张亚君
值班主任丨韩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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