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9 日,深圳市举行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3 月 8 日 0~24 时,深圳新增 6 例确诊病例,5 例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1 例在重点区域核酸筛查中发现。新增病例均已转送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隔离治疗,情况稳定。
▲发布会现场。 受访单位供图
市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新闻发言人林汉城,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副局长吴军军、市总工会副主席古成介绍疫情防控处置最新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楚宏主持发布会。
请市民主动配合流调 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在病例流调溯源方面,我市组建市区联合流调前线指挥部,精准、科学、全面开展流调溯源工作。
" 当您接到疾控中心流调工作人员的电话时,请主动配合,认真回答流调工作人员提问。" 林汉城说,流调是流行病学调查,主要是了解人、物、环境的相关性,询问跟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信息,例如个人信息、健康状况、居住史或旅行史、密切接触史、乘坐交通工具等,以此追踪传染源(患者)的活动轨迹及传播链条,是开展风险评估、制定防控政策的重要依据。流调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和隐私是受法律保护的,所有信息都会严格保密。
因疫情被封闭的劳动者工资待遇保障有规定
疫情期间,因为小区被封闭无法正常上班,劳动者的工资应该如何计算?
据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副局长吴军军介绍,按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属于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需进行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等措施的,用人单位应当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并支付其上述期间的工资。
具体来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应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使用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的,应按相关假的规定支付工资。
劳动者既不能通过其他方式提供正常劳动,也未休假的,参照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劳动者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由用人单位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支付。其中,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 30 天;目前,我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2360 元 / 月。
预计为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超 25 亿元
吴军军表示,我市持续在减轻企业负担上做 " 减法 ",在落实惠企政策和企业服务上做 " 加法 ",采取务实有效的举措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我市延续实施失业、工伤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并同步实施浮动费率,预计两项合计可为全市企业减负 19.53 亿元。今年,深圳继续为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同时着重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帮扶力度,预计全年返还资金将超过 25 亿元。" 这项返还无需企业申请,我们人社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只要企业符合政策条件,资金就会直接发放到企业的社保缴费账户。" 吴军军说。
在 " 创业扶持 "" 用工服务 "" 技能培训 " 方面,我市将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今年计划将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资金池提高到 40 亿元,并继续予以贴息,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同时,运用大数据加强人岗信息精准匹配,密集开展专场招聘活动,促进供需两侧高效对接。截至 3 月 8 日,全市累计举办线上招聘活动 90 余场次,发布岗位数 7.2 万个,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劳动权益如因疫情受侵害可直接向工会申请法律援助
古成介绍,工会 12351 职工维权服务热线全天候在线,并在全市职工密集的社区、园区,设立 51 个工会法律服务站点,为全市 95 家规模较大企业派驻工会法律顾问。职工如因疫情导致劳动权益受到侵害,可直接向工会申请法律援助,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工会将免费代理劳动争议案件。
" 我们通过深圳工会职工心理服务热线 83288836,接听职工朋友的心理咨询,帮助解决因疫情引起的焦虑、恐慌、情绪低落等心理不适。" 古成说。
深圳工会会员如有确诊新冠肺炎,在今年内,可向深圳工会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可领取 5000 元 / 人的关爱帮扶金。市总工会也将 " 新冠肺炎 " 纳入深圳市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职工最高可申领互助金 2.5 万元。
疫情发生以来,市总工会职工解困济难基金会筹集了口罩、消毒喷雾等价值 420 多万元的防疫物资,用于关爱慰问防疫一线职工和 " 三区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居民。全市各级工会共筹集专项资金 4800 多万元,慰问集中隔离酒店、口岸专班等疫情防控一线职工以及受疫情影响的困难职工约 20 多万人次。" 我们将继续筹措关爱资金,为疫情防控一线高风险职工增设‘疫路守护’综合保障项目等。" 古成说。
深圳晚报记者 周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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