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第二批 " 最佳实践案例 " 的函》,面向全国推出最新 17 个制度创新性强、市场主体反映好、具备借鉴推广价值的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践案例,深圳市 " 扩大与港澳专业服务领域资格互认范围 "、" 打造跨境医疗健康服务创新发展新高地 " 等两个典型案例成功入选,获全国推广。
扩大与港澳专业服务领域资格互认范围
深圳市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加强与港澳服务标准对接,不断提升对港澳开放水平,积极探索扩大与港澳专业服务领域资格互认范围,推动内地与港澳人员跨境便利执业,试点允许取得工程建设、涉税服务等港澳相应资质的企业和专业人士为内地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推动境外专业人士在深便利执业。
一是推动出台跨境执业备案管理措施。印发《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机构资质备案管理办法》《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执业资格备案管理办法》《港澳涉税专业人士执业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香港专业机构及专业人士经有关部门备案后可取得与内地对应资质资格,在特定区域和规定范围内直接提供工程建设领域服务和涉税专业服务。
二是制定对标港澳专业服务资质清单。通过对比港澳及内地相关领域专业机构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确定港澳专业服务机构及专业人士在深直接提供服务范围。在对比基础上,制定对标清单,并将对标清单作为香港专业机构及专业人士申请备案时的资质资格认定依据。
三是建立与港澳联动管理体系。与香港相关单位保持密切沟通,加强深港两地联动管理,推动构建权责明确、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开展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联合执法活动;建立由深圳相关职能部门、香港发展局、香港注册管理局、各专业学会等共同参与的协同管理机制,推动实现有关信息共享。
四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巡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规范等要求,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香港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在深圳市特定范围内提供的执业活动进行巡查,并将巡查结果通报市、区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通过制定港澳专业服务备案管理办法,打破三地专业服务领域资质壁垒,扩大港澳专业服务职业资格认可范围,加快推动深港两地专业服务领域的交流与融合,创新香港工程建设和涉税专业服务方式,提升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截至 2021 年底,已有 53 家香港规划、工程专业机构和 241 名专业人士获得备案。64 位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完成跨境执业登记,5 家合资税务师事务所完成行政登记。
打造跨境医疗健康服务创新发展新高地
深圳市充分发挥 " 双区建设 " 和试点政策叠加优势,积极推动完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医疗服务领域支持政策和营商环境,积极对标港澳医疗服务高标准规则,探索推进医疗服务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水平,创新医疗服务跨境衔接机制,全面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医疗服务跨境合作。
一是完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体制。优化社会办医审批流程,全面取消社会办医选址距离、数量限制,率先实行医师多点执业网上备案制度,建立政府购买基本医疗服务机制,社会办医疗机构在设置准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重点学科建设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创新港澳服务提供者来深办医审批服务,出台《关于加快推动医疗服务跨境衔接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推动医疗服务跨境衔接,优化港澳来深办医行医就医环境,精简申办材料、优化审批流程。
二是探索行业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国际新药准入规范有序落地。2020 年 11 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 8 部门印发《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先期以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为试点。使用临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三是提升就医行医便利水平。为境外人员赴深旅游就医提供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推动境外人员在深无障碍就医。完善医疗费用跨境支付,落实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 长者医疗券 " 试点工作。不断优化境外人员就医环境,提升就医体验。出台《关于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场所中英文双语公示语标识的通知》《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病毒检验报告外语服务的通知》等文件,规范医疗卫生行业公示语英文标志设置。建立卫生健康系统外语专长人才库,为医疗卫生队伍外语服务培训储备师资力量。开展医护服务人员英语培训,方便境外人士的医疗预约、咨询和接诊服务。
四是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争取先行先试中医药跨境流通、审批认证等绿色通道,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建设中医药产业集群。稳步扩大中医药产品、技术和服务出口,打造中医药文化海内外传播的示范区。深圳市和顺堂医药有限公司 " 十三五 " 期间出口额达 3000 万元,是香港地区中医馆网点最多的公司。
五是推动人才培养、认证标准体系国际接轨。持续实施以引进和培育名医(名科)、名医院、名诊所的 " 医疗卫生三名工程 ",加快引进国际优质医疗人才团队。推动制定与国际接轨的医学人才培养评价体系。与香港大学、香港医学专科学院合作共建深港医学专科培训中心,开展肿瘤科等 5 个专业专科医生试点培训。推动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医院评审认证标准体系。依托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注册成立 " 深圳市卫健医院评审评价研究中心 ",编制《医院质量国际认证标准(2021 版)》,在 3 家医院试点开展国际版三甲医院试评审。
因此,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不断激发,医疗产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便捷流动水平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医疗服务合作不断深化。截至 2021 年底:我市累计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 251 个,建设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14 个,广东省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 24 个,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 43 个,累计认定高层次人才超过 1100 人;37 名港籍医生参加正高级职称认定试点,118 名港澳医师在深依法执业。梳理上报首批 10 余类临床急需药品医疗器械清单,54 个进口药品目录清单,明确试点流程及监管规则;港大深圳医院累计获批准使用 9 种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和 2 种进口医疗器械;" 港澳药械通 "10 类药械获批使用。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医院签约落地,深圳前海泰康国际医院开工建设;新增 1 家港资独资专科医院、2 家港资独资门诊部。
深圳晚报记者 邱志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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