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9 月,曾在深圳罗湖区某知名小区物业管理处工作、担任智能化管理员的陈某被抓获,且是为十年前的事情 " 买单 "。而在这之前的几年里,该小区物业管理处的多名保安,已分别被起诉、判刑,涉嫌罪名均是利用工作便利窃取本属于物业管理处的停车费。
2010 年底,家住罗湖某小区的李先生开车回家。在停车场入口,一名物业保安专门跑过来问他:" 你的停车卡快到期了,要不要进行缴费充值?" 李先生还没来得及回答,保安又热情地说:" 现在我给你办有优惠,原来一年要 3000 元,现在只需要 2000 元。"
虽然这个小区算是高档小区,业主们身家都不菲,但没有人会和钱过不去。" 那给我缴费两年的。" 李先生把停车卡给了保安,并直接给了他现金 4000 元。当天,保安就将停车卡送回来,虽然没有收据,但后续一切都很顺利。省了两千块,李先生也很满意。
拿到这种优惠的,不止李先生一个。小区的多个业主,都遇到物业保安的这种推介。有的业主给现金让保安充值一年、有的充值两年、还有的家有两台车的一并充值。事后都很顺利,有的业主头一年让保安代充值,第二年保安又推介过来时,接着充值一年。有时候,保安将停车卡充值后很快送回来,有时候,保安事后直接给了他们一张新的停车卡。
甚至,物业保安队的队长也会亲自推介,以优惠价帮业主进行充值。此事件方便又实惠,看似皆大欢喜。到了 2011 年 8 月,物业公司的领导发现小区的车没减少,停车场的收入这两年反而有所下降。于是他安排人员进行审计,发现有一百多张非正常充值停车月卡,在小区内畅通无阻。而这些停车卡的充值费用,物业公司的财务并没有收到。物业公司找到部分业主了解,才明白症结出在哪里了。
不久后,物业管理处的好几位保安,有的在职、有的已离职,陆续被抓获。之前,保安给业主代办停车卡充值,把钱交给财务,这是正常程序。后来,保安收了业主的充值费用,却没有交给财务,但业主的停车卡却能在小区畅通无阻,是怎么做到的呢?
原来,陈某就是物业管理处的智能化管理员,主要负责小区一些电子设备的维修保障、管理处相关系统的故障排除等。工作中他发现,小区的停车卡充值及管理有一些漏洞。比如说,他将停车卡的资料进行更新后,停车卡又可以继续正常使用。还有,之前开发门禁系统时,留了一些已激活的新卡在他这里。
而这就是他的便利与空间,甚至无人监管。于是在与物业保安的聊天、交流中,他们达成 " 合作 ":由保安以优惠充值停车卡为名去揽 " 业务 ",私下收取业主停车卡后,交给陈某,后续工作由陈某完成。收取的业主停车卡充值费用,陈某与保安一般就五五分成。逐渐地,这种模式在小区里散开,多名保安甚至保安队长都参与进来合作分赃,而物业管理处一直蒙在鼓里。
陈某在这个物业管理处工作的时间并不长,案发前即已离职。据反映,在陈某之前,也有人通过各种方式窃取过业主的停车费等。陈某跟多名保安,到底拿走了本属于物业管理处的多少停车费?对于物业管理处而言也是一笔糊涂账。案发后,物业管理处赶紧修补系统及管理的漏洞,包括停车卡充值要求业主前往管理处办理等。
依据当年查实的证据,几名保安因涉嫌利用工作便利窃取本属于物业管理处的停车费,陆续被判刑。而作为同案犯的陈某,离职后销声匿迹,被网上追逃十年后,才于 2021 年 9 月落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陈某提起公诉,考虑到陈某的认罪认罚、愿意退赔等,近日,法院以盗窃罪已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办案检察官表示," 馅饼 " 面前一时爽,事后追查两行泪。对于这些收入不高但还算安稳的物业人员而言,一时的贪图小利,虽不是什么大恶,但需承担的是刑事责任,代价不可谓不沉重。而物业管理处自身管理的混乱及存在的漏洞等,客观地说,也成了促使这些物业人员走向违法犯罪的一把推手。
案件不大,警醒颇深。每个单位都有义务堵塞自身的相关漏洞,而对于我们这些普通工作人员而言,无论在哪里,任何时候面对金钱诱惑杜绝心存侥幸,本本分分拿自己该得的钱,才是人间正道啊。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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