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10 日,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发布招商引资十条措施、工业倍增十条政策以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条措施等 3 个 " 十条 " 政策措施。其中,对于总部落户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的企业,将给予 150 万元至 1000 万元的落地奖励。
《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招商引资 10 条措施》主要围绕航空偏好型产业、中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其他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积极带动作用的招商引资产业项目,明确了总部落地、办公用房支持、运营支持、工业项目支持、厂房支持、开放型经济支持、科技创新及上市支持、人才奖励、鼓励以商招商、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实行 " 一企一策 " 等十个方面措施。其中,对于总部落户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的企业,将给予 150 万元至 1000 万元的落地奖励;对于新设立的航空公司总部,落地奖励可突破 1000 万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 强省会 " 行动,在工业经济上实现大突破,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制定出台了《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工业倍增十条政策》,从项目的签约、开工、建设、竣工、投产、达产等方面出发,对项目建设及企业发展进行支撑,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工业倍增十条政策主要从工业企业引进、工业单位培育、规上工业企业培育、重点工业企业培育、工业企业上市、工业企业创新研发、工业技改投资、工业新建项目投资、高成长工业企业生产费用支持、高成长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贴息支持等 10 个方面给予工业项目及工业企业支持。其中,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工业企业在国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上市挂牌的,给予 150 万元至 1000 万元的奖励。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制定出台了《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条措施》,涵盖了政务服务、园区服务、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纳税、金融服务、法治环境、普惠创新八个方面共计十条措施。其中提出,建立联动机制 " 上门办 ",企业登记注册一日办结;低压非居民 " 三零 " 办电时间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实施 "1+N+1" 联动包保责任制等措施,进一步明确项目审批时限。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张梅
编辑 段筠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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