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都匀市检察院向一名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从司法层面助推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以帮助、挽救该误入歧途的当事人。据悉,这是都匀市检察院发出的首份《督促监护令》。
2021 年 10 月以来,都匀市检察院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过程中,多次通知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到羁押场所参与提讯,但均遭到其拒绝,其表示无法对该未成年人进行教育,不再对其进行管教。后经检察官过多次联系均联系不上,案件直到一审判决,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都未曾履行监护职责。
检察官调查了解得知,因父母外出务工,该未成年人从小都是由爷爷奶奶照顾,由于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的缺失,一定程度上对孩子因缺乏关键而误入歧途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针对上述情况,都匀市检察院办案人员于 2022 年 3 月 3 日到该未成年人家中,向该未成年人的母亲宣告送达了《督促监护令》,责令其认真反思在教育子女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升法律意识,切实严格履行监护责任。与此同时,检察干警对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监护的失职表现和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就如何加强家庭教育和家庭监护提出指导和要求。
据了解,监护人若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拒不履行或怠于履行 " 督促监护令 " 义务,放任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九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由监护人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派出所依法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步工作中,都匀市检察院将切实履行检察工作职责,继续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孟邦月
编辑 王欣 / 统筹 张仁东 / 签发 蒲谋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